關於本刊
創刊時間 : 2018年創刊
期刊屬性 : 半年刊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發行之《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Journal of Teaching Practice and Pedagogical Innovation)乃為鼓勵高等教育階段教學實踐相關研究成果發表之學術期刊,並以國內、外專注於教育之研究者與實踐者為主要讀者。
本刊以教學實踐為核心關懷,歡迎任何可促進教學實踐成效或具有創新價值之研究,或具有創意之教學實踐分享。
本刊經本校104年12月30日第124次行政會議,通過「編輯委員會設置辦法」,於109年8月25日召開第9次編輯委員會議,推選陳慶和教授擔任第三任期刊主編。
《教學實踐與創新》徵稿規則
一、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發行之《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Journal of Teaching Practice and Pedagogical Innovation)乃為鼓勵高等教育階段之教師致力於課堂教學實踐研究,並將其研究成果發表或教學實踐創意分享之學術期刊,並以國內外關注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之研究者與實踐者為主要讀者。本刊以高等教育階段之教學實踐為核心關懷,歡迎任何可促進學生學習成效之課堂教學研究,或具有創意之教學實踐分享。
二、本刊以教學實踐與創新作為研究內涵,接受高等教育階段教學場域之教學實踐研究與教學實踐創意分享。其主題內容可包括「創新課程設計」、「研發教材教具」、「教學策略與方法」、「班級經營策略」、「學習評量方式」或「資訊科技融入教學」等。
三、徵求之文稿分為三大主題:「大專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升等論文」、「高等教育階段課堂教學研究」、「教學研究新知、教學研究回顧與評論、教學實踐創意分享」等。前兩項之文稿內容建議包含:創新課程或教學理念、課程設計或教學策略、實踐歷程或教學案例、學生學習成效、教學省思。中文文稿字數以不超過25,000 字為原則,英文文稿字數以不超過 10,000 字為原則。
(一)「大專教師教學實踐研究升等論文」:依據大專教師多元升等制度,業經「教學實踐研究技術報告」或「教學實踐研究專門著作」升等成功者,其教學實踐研究成果改以論文形式投稿。
(二)「高等教育階段課堂教學研究」:以高等教育階段教學場域之教師創新課堂教學實踐,以提升學生學習成效之相關研究論文。
(三)「教學研究新知、教學研究回顧與評論、教學實踐創意分享」:以分享教學研究新興趨勢、教學研究文獻剖析,或具創意之教學實踐分享,得以照片或圖片展示。
四、本刊為半年刊,每年出版 1 卷(2 期),分別於 6、12 月出刊。
五、本刊全年徵稿,投稿後 3 個月內回覆審查意見。
六、來稿之參考文獻及其引用方式請依 APA 格式,稿件寫作格式及其他注意事項請依本刊範例格式撰寫(詳見《教學實踐與創新》論文撰寫格式)。
七、所投稿件如係未出版之專案研究成果,應註明曾獲補助之來源或性質。
八、本刊採線上投稿審查,請至線上投審稿系統(http://tppi.ntue.edu.tw/online)進行投稿。首次使用需先完成註冊,方能進行投稿。
九、本刊採雙向匿名審查制度。程序如下:
(一)形式審查:確認來稿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包括投稿者基本資料、字數、撰稿體例之規範等)。
(二)預審:通過形式審查之稿件,針對文稿品質及主題宗旨進行預審。
(三)初審:通過預審之稿件,主編邀請編輯委員推薦二位學者專家初審。經審查要求修改之論文,請修改並逐條回覆審查意見。
(四)複審:通過初審各篇,分別委請各該篇責任編輯,先行核閱所有審查意見、作者歷次修改與審查意見回覆情形,以及文章整體品質,提供是否刊登或是進一步修改之建議,提編輯委員會審議,以決定是否刊登。為避免資源浪費,若來稿於初複審階段中或經審查採用後提出撤稿要求者,一年內不再接受該投稿者之投稿。
十、本刊針對每篇投稿稿件未收取審查費。刊載後,每篇贈送該期期刊三冊。
十一、來稿如經採用,均以原作者本名(含中英文姓名)發表。刊印時之校樣一律由作者自行校對,出版後如有任何謬誤,由原作者負責。
十二、來稿經收錄後,著作人同意授權本刊以紙本、光碟或上網形式全文發行,並再授權「國家圖書館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臺灣學術期刊開放取用平台」以及其他經本刊簽定合作契約之資料庫(包括月旦知識庫、台灣人社百科、華藝線上圖書館、EBSCO、Ericdata、HyRead等)進行重製、透過網路提供服務、授權用戶下載、列印、瀏覽等行為,及為符合其資料庫之需求,酌作格式之修改。其他著作權授權事宜,依著作權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三、本規則經本刊編輯委員會會議通過,並經校長核定後發布施行。
《教學實踐與創新》出版倫理聲明
《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Journal of Teaching Practice and Pedagogical Innovation)乃為鼓勵高等教育階段之教師致力於課堂教學實踐研究,並將其研究成果發表或教學實踐創意分享之學術期刊,所刊載之論文均經嚴格審查。舉凡涉及剽竊、一稿多投(重複投稿)、杜撰(假造)資料、捉刀(槍手)著作、掛名與未揭露之利益衝突等任何不當行為之研究論文,《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一蓋不予接受。《教學實踐與創新》期刊亦採用由Elsevier B.V.建議之《出版倫理》(Publishing Ethics)規定(http://www.elsevier.com/wps/find/authorsview.authors/rights),將包含作者、編輯者與審查者之義務,摘錄資料並稍作修改如下:
作者義務
◎論文標準 作者需於論文中表達該著作相關研究數據之精確度與重要性,並且明白寫出基本研究資料。研究論文必須包含參考資料與重要細節,以利他人重複實驗。任何構成不道德行為之詐欺與不正確敘述,均是不被接受的。
◎資料使用與保留 作者需保留原始數據,能於審查過程中提供給審查者進行審查,並於出版後供大眾使用。
◎原創性與剽竊 作者應確保整篇論文均為原創,若有使用其他作者之論述,須明確引述。剽竊或抄襲等不道德行為是不被接受的,包含私自挪用他人結論為自己成果、複製或重新闡釋其他作品之精華與仿冒他人作品為自己著作。
◎複合、重複或同時出版之出版品 作者不應同時發表本質上相同的研究論文(報告)於多個期刊或出版品,或將同一份原稿投稿至不同期刊,此均為不符出版倫理的不當行為。一般而言,作者曾被發表的研究不能再投稿至另一期刊。但在特定的條件下,二次出版(secondary publication)可被允許,前提是,作者與各(第一與二次)期刊編輯者均同意,且二次出版的資料與論述必須與原第一次出版論文相符,而第一次出版的相關資料也必須列於二次出版品之參考文獻內。
◎資料來源之告知 作者必須善盡引用他人作品的責任,並應列舉出影響研究本質的因素。私底下獲得之資訊,例如:對話、書信、第三方之討論等,若無資料來源明確的書面授權函,即不應使用或發表。若為因審查他人論文而獲得之資訊,例如:審閱他人稿件或計畫補助申請書,如無原作者的書面授權同意,不應使用或發表。
◎論文作者之列名 舉凡對於論文有構思、設計、執行或闡明等重要貢獻者均需列於共同作者之列,若有參與相關研究計畫之人員也必須詳列清楚。通訊作者需確保所有具有貢獻的共同作者都列名於作者列,且對論文沒有貢獻者不應列名。通訊作者需確認每位共同作者於投稿前都完成檢視文件,並同意投稿。
◎危害物與人、動物之實驗對象 若研究涉及會產生嚴重危害之化學品、研究過程或器具設施,作者需詳細闡述之。若研究工作包含人類或動物等實驗對象,作者需於論文詳述過程,並確保合乎相關法律規定與制度之指導方針。對於以人類試驗對象之研究,作者需於論文內聲明進行人體試驗之同意權,且需永久保護人體試驗對象之隱私權。
◎利益衝突 作者需公開揭露任何可能被視為影響研究結果或結果闡釋的利益衝突事項,包含資金補助、計畫補助、雇傭關係、顧問、材料物品擁有權、報酬、專家證詞費用、專利申請/註冊或捐款授權。未來可能的利益衝突之資料必須儘早提供。
◎研究內容之錯誤 當作者發現研究內容含有錯誤或不正確資訊,應迅速通知編輯者,並採取撤回論文或修改內容等相關措施。若編輯者經第三方得知研究論文包含重大錯誤,作者除需採取以上動作,尚需提供編輯者正確資訊。
編輯者義務
下列指導方針依據Elsevier與COPE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Journal Editors提供之原則。
◎同儕審查 基於「同儕評審」(peer review)的結果,依據研究議題本身或對其他研究者或讀者的重要性,編輯者可決定是否出版投稿文章。編輯者須遵行相關期刊編輯指導原則與法律原則。編輯者可授權審查者行使出版決定權。
◎公平競爭 編輯者需按論文內容進行評審,不得以種族、性別、性傾向、宗教、國籍與政治信仰為評審標準。
◎機密原則 編輯者與相關人員不得向相關作者、審查者、編輯顧問與出版商公開論文之任何訊息。
◎公開原則
1.未取得作者之同意,編輯者不得將論文中未發表資料作為個人研究之用。
2.由同儕審查者所提供之相關修改建議與訊息不得挪為私人使用。
3.當編輯者認為與投稿作者、企業與組織構成競爭、合作或其他關聯等利益衝突時,必須迴避稿件審查。
4.編輯者需要求所有研究貢獻者公開相關利益衝突資訊。若利益衝突於出版後被揭露,需發表更正說明或發表撤銷出版或利害關係聲明等必要措施。
◎利益衝突
1.須確保贊助品(sponsored supplements)在同儕審查的過程中沒有特別待遇,其審查要求與其他論文相同。
2.贊助品項目須完全符合學術使用之價值,而非商業利益考量。
◎調查參與 當投稿論文發生違反著作倫理事件之控訴,編輯者與發行者(或高等教育出版公司)需採取適度因應措施,包括聯繫作者、高等教育出版公司或相關單位並告知其缺失。一旦確定違反學術倫理,必須立刻採取更正、撤回、釐清聲明等措施。即使是已刊登的論文,仍具追訴效力。
審查者義務
◎審查效力 被委任之審查者若認為不適任或無法及時完成審查,必須通知總編輯並主動要求撤銷審查者資格。
◎保密原則 審查者必須將審查的論文原稿視為機密文件,不得向編輯者以外之人透露任何訊息。
◎客觀標準 審查者必須排除個人觀點,公正且客觀地執行評審工作,並提出具建設性的審查意見,委婉地說明審查論文之不足,且需提出佐證。
◎來源告知 審查者必須能辨識出作者沒有引註的相關資料,舉凡前人所進行之監測、調查或內容均須附在相關引註內。審查者也必須提醒編輯者留意論文中任何與其他作者可能相似或部分重疊之處。
◎公開原則與利益衝突 未取得作者之同意,審查者不得將論文中未發表資料挪為己用。當審查者認為與其他作者、企業與組織構成競爭、合作或其他關聯等利益衝突時,必須要求迴避審查工作。
在評審與發表程序當中,主編、編輯委員會成員與出版者均需遵照Committee on Publication Ethics (COPE)之指導方針,即Code of Conduct and Best Practice Guidelines for Journal Editors與Code of Conduct for Journal Publishers,以確保沒有違反出版倫理與造成任何不當出版之行為。
《教學實踐與創新》編輯委員會設置辦法
104.09.15國民教育轉型小組擬定
104.12.30第124次行政會議通過
107.01.31第148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8.02.14第5次編委會議修正通過
109.02.25第7次編委會議修正通過
109.04.29第17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0.02.18 第10次編委會議修正通過
111.02.23第19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11.07.06第13次編委會議修正通過
113.02.23第16次編委會議修正通過
113.06.26經本校第224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為鼓勵教學實踐研究,促進教學創新,提升《教學實踐與創新》(以下簡稱本刊)論文之學術品質,特設「教學實踐與創新編輯委員會」(以下簡稱編委會)。
第二條 本刊每年出版1卷(2期),分別於6、12月出刊。
第三條 編委會置委員19至31人,其中,校外委員不得少於半數,由編委會就國內外具副教授資格以上、學術聲望卓著之學者,推薦人選簽請校長遴聘之。編委會置主編1人,由委員互推產生,任期1年,得連任;並得置副主編 1 人,由主編邀請校內委員擔任。
第四條 編委會委員任期為1年,得連任。主編、副主編及委員均為無給職,但校外委員得酌支出席費及臺北市、新北市以外之差旅費。
第五條 編委會負責掌理本刊徵稿、推薦審稿委員、文稿審查及編輯事宜,其分工由主編協調。
第六條 編委會於本刊每期出刊前,至少召開1次會議,決審該期論文並決定接受稿件之篇數與順序。
第七條 編委會之召開需有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議。
第八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
《教學實踐與創新》第7卷編輯委員
(依姓氏筆劃排序)
姓名 | 服務單位 | 專長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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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慶和 教授 (主編)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 | 環境工程與科學、都市/區域/國土規劃、永續環境管理、環境影響與風險評估、系統分析與工程、防災與安全管理、結果與績效管理、環境教育、環境資訊科技與應用 |
王金國 教授 |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育學系 | 教學專業、合作學習、品格教育、教師專業發展 |
王俊斌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 教育哲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學方法論、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發展、後現代思潮與多元教育 |
王維元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 | 組織理論與企業管理、策略管理、財務管理、行銷管理、創新與創業管理、個案研究 |
江昭皚 教授 | 國立臺灣大學生物機電工程學系 | 物聯網技術、農業資訊、太陽能光電工程、機電整合、智慧電網、生醫工程 |
江麗莉 教授 | 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 | 繪本教學、幼兒園評鑑與輔導、幼兒園課程發展、幼兒學習環境、師資培育 |
林玟君 教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務金融系 | 公司理財、公司治理、盈餘管理 |
范丙林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數位科技設計學系 | 桌遊設計、2D與3D遊戲程式設計、多媒體互動裝置研究與開發、AR/VR/MR應用設計 |
孫振義 教授 | 國立政治大學地政學系 | 永續發展、綠色建築、環境規劃、都市設計、熱島效應、生態社區 |
高旭繁 教授 | 中國文化大學心理輔導學系 | 人格心理學、社會心理學、工商與組織心理學、本土心理學 |
崔夢萍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 數位學習、資訊教育、網路教學策略與設計、網路同儕教導系統、學習困難兒童電腦化評量診斷、補救教學策略 |
張民杰 教授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師資培育學院 | 師資培育、課程與教學、班級經營 |
張新仁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退休) | 教學理論與策略、認知心理學、課程理論與實際、學習理論與策略、教師專業評鑑 |
梁雲霞 教授 | 臺北市立大學教育學系 | 讀寫能力發展、動機與學習自主、教師專業發展 |
符碧真 教授 | 國立臺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教育政策、師資培育、中等教育、儒家社會的教育觀、大學的教與學 |
陳春富 教授 |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創意設計與經營研究所 | 創新經營管理、品牌行銷策略、產學研究 |
陳淑惠 教授 |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兒童英語教育學系(退休) | 語言習得、語用學、心理語言學、英語教學 |
黃啓梧 教授 | 明志科技大學工業設計系 | 使用性工程、使用者中心設計、通用設計、人本設計、產品語意學 |
黃淑苓 教授 | 國立中興大學師資培育中心 | 終身學習、教育心理學、教師專業發展、教育測驗與評量、補救教學 |
劉唯玉 教授 | 國立東華大學教育與潛能開發學系 | 多元智慧、教學與學習、師資培育、原住民教育 |
劉惠萍 教授 | 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 中國神話、民間文學、民俗學、敦煌學 |
蔡秀婷 教授 | 臺北醫學大學學士後護理學系 | 護理學、生理學、心血管疾病護理、內分泌疾病護理、癌症防治護理 |
《教學實踐與創新》第7卷編輯顧問
(依姓氏筆劃排序)
姓名 | 服務單位 | 專長領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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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建 教授 | 香港教育大學校長/課程與教學學系 | 課程與教學、教育發展、環境教育與地理教育、學校改進、師資培育 |
Michael Morrone主編 | 美國印第安納大學教學與學習學術研究期刊 | 溝通策略、跨文化溝通、人權、說服力、團隊合作、卓越教學、科技教育 |